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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媒生物防制之除四害药械采购(DXH2022GZ131A11)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2022/8/4 点击:82725 来源:德信行项目编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DXH2022GZ131A1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病媒生物防制之除四害药械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8月0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原采购文件第12页“附表二:杀虫剂2”:

附表二:杀虫剂2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一、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产品名称

有效成分及含量

剂型

单位

数量

1

杀虫剂2

胺菊酯和氯菊酯混配含量≥2%

热雾剂

3555

二、投标要求

★1.投标产品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农药登记证。

★2.投标产品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农药生产批准证书或农业部门颁发的农药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包括所投产品剂型),委托加工的还需提供委托加工协议及受托方生产许可证或成份含量均相同的产品生产批准证书。

★3.投标产品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备案的企业标准封面。

以上证件备案在有效期内,续展期顺延三个月。

4.投标产品中农药登记证编号是“W”开头的产品。

5.投标产品必须描述详细的有效成分及含量、剂型、包装规格要求等内容。

三、包装要求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中标人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

2.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清单和质量合格凭证。

四、质量要求及质量保证期等要求

1.质量要求:中标人应提供药物的使用技术指导,包括人员培训、现场指导等;如果验货时发现提供的药物过期,或内包装破损,应当给予换货,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 质量保证期等要求

2.1 质量保证期要求:采购人只接受所送药品的生产日期在送货之日前6个月内生产的药品,且质保期不得低于2年。若不符合该要求,采购人有权拒收。(若国家和/或生产厂家对本项目所涉及货物的质量保证期的规定高于本项目的要求,应按国家和/或生产厂家的规定执行。具体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

2.2 质量保证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由中标人负责免费解决(因采购人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因素造成的除外);

2.3 在合同期内设置7天×24小时热线服务(固话、手机),提供技术指导,包括人员培训、现场指导等。接到服务通知后1小时内响应,如电话响应无法解决,中标人须在1小时内到现场,不得影响采购人的正常工作业务。

3. 为保证产品追溯性,需提供生产厂家对产品的质量保证书和供货承诺书。

五、交货要求

1. 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采购人交付货物,交货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2. 中标人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采购人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中标人不得少交或多交货物。中标人提供的货物不符合规定的,如货物过期或内包装破损,应当给予换货,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 交货期:采用分批供货形式,每次送货数量以采购人的指令为准,每次接到采购人的电话或者其他方式通知确定送货数量之日起在3个日历天内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供货,免费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2

★1.投标产品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农药登记证。

★2.投标产品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农药生产批准证书或农业部门颁发的农药生产许可 证(生产范围包括所投产品剂型),委托加工的还需提供委托加工协议及受托方生产许可证或成份含量均相同的产品生产批准证书。

★3.投标产品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备案的企业标准封面。

以上证件备案在有效期内,续展期顺延三个月。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

更正为:

附表二:杀虫剂2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一、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产品名称

有效成分及含量

剂型

单位

数量

1

杀虫剂2

胺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混配含量≥2%

热雾剂

3555

二、投标要求

★1.投标产品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农药登记证。

★2.投标产品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农药生产批准证书或农业部门颁发的农药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包括所投产品剂型),委托加工的还需提供委托加工协议及受托方生产许可证或成份含量均相同的产品生产批准证书。

★3.投标产品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备案的企业标准封面。

以上证件备案在有效期内,续展期顺延三个月。

4.投标产品中农药登记证编号是“W”开头的产品。

5.投标产品必须描述详细的有效成分及含量、剂型、包装规格要求等内容。

三、包装要求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中标人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

2.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清单和质量合格凭证。

四、质量要求及质量保证期等要求

1.质量要求:中标人应提供药物的使用技术指导,包括人员培训、现场指导等;如果验货时发现提供的药物过期,或内包装破损,应当给予换货,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 质量保证期等要求

2.1 质量保证期要求:采购人只接受所送药品的生产日期在送货之日前6个月内生产的药品,且质保期不得低于2年。若不符合该要求,采购人有权拒收。(若国家和/或生产厂家对本项目所涉及货物的质量保证期的规定高于本项目的要求,应按国家和/或生产厂家的规定执行。具体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

2.2 质量保证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由中标人负责免费解决(因采购人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因素造成的除外);

2.3 在合同期内设置7天×24小时热线服务(固话、手机),提供技术指导,包括人员培训、现场指导等。接到服务通知后1小时内响应,如电话响应无法解决,中标人须在1小时内到现场,不得影响采购人的正常工作业务。

3. 为保证产品追溯性,需提供生产厂家对产品的质量保证书和供货承诺书。

五、交货要求

1. 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采购人交付货物,交货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2. 中标人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采购人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中标人不得少交或多交货物。中标人提供的货物不符合规定的,如货物过期或内包装破损,应当给予换货,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 交货期:采用分批供货形式,每次送货数量以采购人的指令为准,每次接到采购人的电话或者其他方式通知确定送货数量之日起在3个日历天内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供货,免费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2

★1.投标产品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农药登记证。

★2.投标产品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农药生产批准证书或农业部门颁发的农药生产许可 证(生产范围包括所投产品剂型),委托加工的还需提供委托加工协议及受托方生产许可证或成份含量均相同的产品生产批准证书。

★3.投标产品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备案的企业标准封面。

以上证件备案在有效期内,续展期顺延三个月。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

(二)原采购文件第13页“附表三:杀虫剂3”:

附表三:杀虫剂3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一、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产品名称

有效成分及含量

剂型

单位

数量

1

杀虫剂3

菊酯类混配总含量≥0.25%

气雾剂

1665

二、投标要求

★1.投标产品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农药登记证。

★2.投标产品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农药生产批准证书或农业部门颁发的农药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包括所投产品剂型),委托加工的还需提供委托加工协议及受托方生产许可证或成份含量均相同的产品生产批准证书。

★3.投标产品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备案的企业标准封面。

以上证件备案在有效期内,续展期顺延三个月。

4.投标产品中农药登记证编号是“W”开头的产品。

5.投标产品必须描述详细的有效成分及含量、剂型、包装规格要求等内容。

三、包装要求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中标人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

2.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清单和质量合格凭证。

四、质量要求及质量保证期等要求

1.质量要求:中标人应提供药物的使用技术指导,包括人员培训、现场指导等;如果验货时发现提供的药物过期,或内包装破损,应当给予换货,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 质量保证期等要求

2.1 质量保证期要求:采购人只接受所送药品的生产日期在送货之日前6个月内生产的药品,且质保期不得低于2年。若不符合该要求,采购人有权拒收。(若国家和/或生产厂家对本项目所涉及货物的质量保证期的规定高于本项目的要求,应按国家和/或生产厂家的规定执行。具体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

2.2 质量保证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由中标人负责免费解决(因采购人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因素造成的除外);

2.3 在合同期内设置7天×24小时热线服务(固话、手机),提供技术指导,包括人员培训、现场指导等。接到服务通知后1小时内响应,如电话响应无法解决,中标人须在1小时内到现场,不得影响采购人的正常工作业务。

3. 为保证产品追溯性,需提供生产厂家对产品的质量保证书和供货承诺书。

五、交货要求

1. 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采购人交付货物,交货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2. 中标人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采购人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中标人不得少交或多交货物。中标人提供的货物不符合规定的,如货物过期或内包装破损,应当给予换货,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 交货期:采用分批供货形式,每次送货数量以采购人的指令为准,每次接到采购人的电话或者其他方式通知确定送货数量之日起在3个日历天内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供货,免费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2

★1.投标产品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农药登记证。

★2.投标产品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农药生产批准证书或农业部门颁发的农药生产许可 证(生产范围包括所投产品剂型),委托加工的还需提供委托加工协议及受托方生产许可证或成份含量均相同的产品生产批准证书。

★3.投标产品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备案的企业标准封面。

以上证件备案在有效期内,续展期顺延三个月。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

更正为:

附表三:杀虫剂3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一、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产品名称

有效成分及含量

剂型

单位

数量

1

杀虫剂3

炔丙菊酯和右旋苯醚菊酯混配总含量≥0.25%

气雾剂

1665

二、投标要求

★1.投标产品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农药登记证。

★2.投标产品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农药生产批准证书或农业部门颁发的农药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包括所投产品剂型),委托加工的还需提供委托加工协议及受托方生产许可证或成份含量均相同的产品生产批准证书。

★3.投标产品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备案的企业标准封面。

以上证件备案在有效期内,续展期顺延三个月。

4.投标产品中农药登记证编号是“W”开头的产品。

5.投标产品必须描述详细的有效成分及含量、剂型、包装规格要求等内容。

三、包装要求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中标人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

2.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清单和质量合格凭证。

四、质量要求及质量保证期等要求

1.质量要求:中标人应提供药物的使用技术指导,包括人员培训、现场指导等;如果验货时发现提供的药物过期,或内包装破损,应当给予换货,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 质量保证期等要求

2.1 质量保证期要求:采购人只接受所送药品的生产日期在送货之日前6个月内生产的药品,且质保期不得低于2年。若不符合该要求,采购人有权拒收。(若国家和/或生产厂家对本项目所涉及货物的质量保证期的规定高于本项目的要求,应按国家和/或生产厂家的规定执行。具体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

2.2 质量保证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由中标人负责免费解决(因采购人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因素造成的除外);

2.3 在合同期内设置7天×24小时热线服务(固话、手机),提供技术指导,包括人员培训、现场指导等。接到服务通知后1小时内响应,如电话响应无法解决,中标人须在1小时内到现场,不得影响采购人的正常工作业务。

3. 为保证产品追溯性,需提供生产厂家对产品的质量保证书和供货承诺书。

五、交货要求

1. 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采购人交付货物,交货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2. 中标人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采购人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中标人不得少交或多交货物。中标人提供的货物不符合规定的,如货物过期或内包装破损,应当给予换货,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 交货期:采用分批供货形式,每次送货数量以采购人的指令为准,每次接到采购人的电话或者其他方式通知确定送货数量之日起在3个日历天内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供货,免费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2

★1.投标产品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农药登记证。

★2.投标产品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农药生产批准证书或农业部门颁发的农药生产许可 证(生产范围包括所投产品剂型),委托加工的还需提供委托加工协议及受托方生产许可证或成份含量均相同的产品生产批准证书。

★3.投标产品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备案的企业标准封面。

以上证件备案在有效期内,续展期顺延三个月。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

(三)原采购文件第34页“附表二:杀虫剂13”:

附表二:杀虫剂13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一、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产品名称

有效成分及含量

剂型

单位

数量

1

杀虫剂13

0.8%富右旋反式烯丙菊酯

烟剂

1200

二、投标要求

★1.投标产品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农药登记证。

★2.投标产品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农药生产批准证书或农业部门颁发的农药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包括所投产品剂型),委托加工的还需提供委托加工协议及受托方生产许可证或成份含量均相同的产品生产批准证书。

★3.投标产品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备案的企业标准封面。

以上证件备案在有效期内,续展期顺延三个月。

4.投标产品中农药登记证编号是“W”开头的产品。

5.投标产品必须描述详细的有效成分及含量、剂型、包装规格要求等内容。

三、包装要求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中标人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

2.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清单和质量合格凭证。

四、质量要求及质量保证期等要求

1.质量要求:中标人应提供药物的使用技术指导,包括人员培训、现场指导等;如果验货时发现提供的药物过期,或内包装破损,应当给予换货,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 质量保证期等要求

2.1 质量保证期要求:采购人只接受所送药品的生产日期在送货之日前6个月内生产的药品,且质保期不得低于2年。若不符合该要求,采购人有权拒收。(若国家和/或生产厂家对本项目所涉及货物的质量保证期的规定高于本项目的要求,应按国家和/或生产厂家的规定执行。具体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

2.2 质量保证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由中标人负责免费解决(因采购人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因素造成的除外);

2.3 在合同期内设置7天×24小时热线服务(固话、手机),提供技术指导,包括人员培训、现场指导等。接到服务通知后1小时内响应,如电话响应无法解决,中标人须在1小时内到现场,不得影响采购人的正常工作业务。

3. 为保证产品追溯性,需提供生产厂家对产品的质量保证书和供货承诺书。

五、交货要求

1. 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采购人交付货物,交货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2. 中标人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采购人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中标人不得少交或多交货物。中标人提供的货物不符合规定的,如货物过期或内包装破损,应当给予换货,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 交货期:采用分批供货形式,每次送货数量以采购人的指令为准,每次接到采购人的电话或者其他方式通知确定送货数量之日起在3个日历天内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供货,免费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2

★1.投标产品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农药登记证。

★2.投标产品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农药生产批准证书或农业部门颁发的农药生产许可 证(生产范围包括所投产品剂型),委托加工的还需提供委托加工协议及受托方生产许可证或成份含量均相同的产品生产批准证书。

★3.投标产品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备案的企业标准封面。

以上证件备案在有效期内,续展期顺延三个月。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

更正为:

附表二:杀虫剂13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一、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产品名称

有效成分及含量

剂型

单位

数量

1

杀虫剂13

0.8%富右旋反式烯丙菊酯

烟剂

箱(3片/盒,200盒/箱)

1200

二、投标要求

★1.投标产品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农药登记证。

★2.投标产品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农药生产批准证书或农业部门颁发的农药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包括所投产品剂型),委托加工的还需提供委托加工协议及受托方生产许可证或成份含量均相同的产品生产批准证书。

★3.投标产品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备案的企业标准封面。

以上证件备案在有效期内,续展期顺延三个月。

4.投标产品中农药登记证编号是“W”开头的产品。

5.投标产品必须描述详细的有效成分及含量、剂型、包装规格要求等内容。

三、包装要求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中标人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

2.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清单和质量合格凭证。

四、质量要求及质量保证期等要求

1.质量要求:中标人应提供药物的使用技术指导,包括人员培训、现场指导等;如果验货时发现提供的药物过期,或内包装破损,应当给予换货,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 质量保证期等要求

2.1 质量保证期要求:采购人只接受所送药品的生产日期在送货之日前6个月内生产的药品,且质保期不得低于2年。若不符合该要求,采购人有权拒收。(若国家和/或生产厂家对本项目所涉及货物的质量保证期的规定高于本项目的要求,应按国家和/或生产厂家的规定执行。具体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

2.2 质量保证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由中标人负责免费解决(因采购人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因素造成的除外);

2.3 在合同期内设置7天×24小时热线服务(固话、手机),提供技术指导,包括人员培训、现场指导等。接到服务通知后1小时内响应,如电话响应无法解决,中标人须在1小时内到现场,不得影响采购人的正常工作业务。

3. 为保证产品追溯性,需提供生产厂家对产品的质量保证书和供货承诺书。

五、交货要求

1. 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采购人交付货物,交货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2. 中标人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采购人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中标人不得少交或多交货物。中标人提供的货物不符合规定的,如货物过期或内包装破损,应当给予换货,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 交货期:采用分批供货形式,每次送货数量以采购人的指令为准,每次接到采购人的电话或者其他方式通知确定送货数量之日起在3个日历天内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供货,免费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2

★1.投标产品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农药登记证。

★2.投标产品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农药生产批准证书或农业部门颁发的农药生产许可 证(生产范围包括所投产品剂型),委托加工的还需提供委托加工协议及受托方生产许可证或成份含量均相同的产品生产批准证书。

★3.投标产品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备案的企业标准封面。

以上证件备案在有效期内,续展期顺延三个月。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

(四)原采购文件第58页“附表二:杀虫剂22”:

附表二:杀虫剂22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一、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产品名称

有效成分及含量

剂型

单位

数量

1

杀虫剂22

高效氯氰菊酯和残杀威混配总含量,其中残杀威1%,高效氯氰菊酯1.5%

热雾剂

5800

二、投标要求

★1.投标产品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农药登记证。

★2.投标产品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农药生产批准证书或农业部门颁发的农药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包括所投产品剂型),委托加工的还需提供委托加工协议及受托方生产许可证或成份含量均相同的产品生产批准证书。

★3.投标产品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备案的企业标准封面。

以上证件备案在有效期内,续展期顺延三个月。

4.投标产品中农药登记证编号是“W”开头的产品。

5.投标产品必须描述详细的有效成分及含量、剂型、包装规格要求等内容。

三、包装要求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中标人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

2.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清单和质量合格凭证。

四、质量要求及质量保证期等要求

1.质量要求:中标人应提供药物的使用技术指导,包括人员培训、现场指导等;如果验货时发现提供的药物过期,或内包装破损,应当给予换货,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 质量保证期等要求

2.1 质量保证期要求:采购人只接受所送药品的生产日期在送货之日前6个月内生产的药品,且质保期不得低于2年。若不符合该要求,采购人有权拒收。(若国家和/或生产厂家对本项目所涉及货物的质量保证期的规定高于本项目的要求,应按国家和/或生产厂家的规定执行。具体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

2.2 质量保证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由中标人负责免费解决(因采购人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因素造成的除外);

2.3 在合同期内设置7天×24小时热线服务(固话、手机),提供技术指导,包括人员培训、现场指导等。接到服务通知后1小时内响应,如电话响应无法解决,中标人须在1小时内到现场,不得影响采购人的正常工作业务。

3. 为保证产品追溯性,需提供生产厂家对产品的质量保证书和供货承诺书。

五、交货要求

1. 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采购人交付货物,交货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2. 中标人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采购人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中标人不得少交或多交货物。中标人提供的货物不符合规定的,如货物过期或内包装破损,应当给予换货,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 交货期:采用分批供货形式,每次送货数量以采购人的指令为准,每次接到采购人的电话或者其他方式通知确定送货数量之日起在3个日历天内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供货,免费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2

★1.投标产品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农药登记证。

★2.投标产品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农药生产批准证书或农业部门颁发的农药生产许可 证(生产范围包括所投产品剂型),委托加工的还需提供委托加工协议及受托方生产许可证或成份含量均相同的产品生产批准证书。

★3.投标产品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备案的企业标准封面。

以上证件备案在有效期内,续展期顺延三个月。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

更正为:

附表二:杀虫剂22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一、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产品名称

有效成分及含量

剂型

单位

数量

1

杀虫剂22

氯氰菊酯和残杀威混配总含量,其中残杀威1%,氯氰菊酯1.5%

热雾剂

5800

二、投标要求

★1.投标产品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农药登记证。

★2.投标产品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农药生产批准证书或农业部门颁发的农药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包括所投产品剂型),委托加工的还需提供委托加工协议及受托方生产许可证或成份含量均相同的产品生产批准证书。

★3.投标产品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备案的企业标准封面。

以上证件备案在有效期内,续展期顺延三个月。

4.投标产品中农药登记证编号是“W”开头的产品。

5.投标产品必须描述详细的有效成分及含量、剂型、包装规格要求等内容。

三、包装要求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中标人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

2.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清单和质量合格凭证。

四、质量要求及质量保证期等要求

1.质量要求:中标人应提供药物的使用技术指导,包括人员培训、现场指导等;如果验货时发现提供的药物过期,或内包装破损,应当给予换货,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 质量保证期等要求

2.1 质量保证期要求:采购人只接受所送药品的生产日期在送货之日前6个月内生产的药品,且质保期不得低于2年。若不符合该要求,采购人有权拒收。(若国家和/或生产厂家对本项目所涉及货物的质量保证期的规定高于本项目的要求,应按国家和/或生产厂家的规定执行。具体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

2.2 质量保证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由中标人负责免费解决(因采购人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因素造成的除外);

2.3 在合同期内设置7天×24小时热线服务(固话、手机),提供技术指导,包括人员培训、现场指导等。接到服务通知后1小时内响应,如电话响应无法解决,中标人须在1小时内到现场,不得影响采购人的正常工作业务。

3. 为保证产品追溯性,需提供生产厂家对产品的质量保证书和供货承诺书。

五、交货要求

1. 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采购人交付货物,交货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2. 中标人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采购人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中标人不得少交或多交货物。中标人提供的货物不符合规定的,如货物过期或内包装破损,应当给予换货,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 交货期:采用分批供货形式,每次送货数量以采购人的指令为准,每次接到采购人的电话或者其他方式通知确定送货数量之日起在3个日历天内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供货,免费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2

★1.投标产品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农药登记证。

★2.投标产品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农药生产批准证书或农业部门颁发的农药生产许可 证(生产范围包括所投产品剂型),委托加工的还需提供委托加工协议及受托方生产许可证或成份含量均相同的产品生产批准证书。

★3.投标产品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备案的企业标准封面。

以上证件备案在有效期内,续展期顺延三个月。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08月0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4.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②《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③《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④《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⑤《关于对旅游领域严重失信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⑥《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 号)

⑦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⑧《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

5. 关于远程电子开标的方法请留意招标文件第三章供应商须知中开标程序的详细描述。操作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gdgpc.czt.gd.gov.cn)下载操作手册查询,或通过云平台公布的在线客服、微信/QQ群、专线电话等方式咨询。

6. 远程开标: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开标时,投标人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30分钟)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如遇不可抗力等其他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延长解密时间。

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3)如在电子开标过程中出现无法正常解密的,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启上传备用电子投标文件通道。系统将对上传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合法性进行验证,提交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必须一致(即两份文件应为编制投标文件客户端同时生成),否则系统将拒绝接收,视为无效投标。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番禺区卫生健康局

地  址:番禺区清河东路319号

联系方式:020-846403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德信行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江河大厦2708

联系方式:020-870851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先生

电  话:020-87085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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